
现在的人们已被各种卡包围,预付费会员卡更是大行其道,从价值几万元的俱乐部会员卡到几千元、几百元的美容美发卡、健身卡、洗车卡、水卡等,一次性提前把钱交齐,就可以享受很大的优惠,甚至是50%以上的优惠。面对这样的诱惑或是实惠,可能很多消费者都会动心。
然而,动心之后,又将面临怎么的服务?……
■ 国内没有从业禁止规定 会员卡呼唤信用保证
市场报4月2 日《浩沙片面宣传捞钱》的报道见报后,反响很大。文中提到的情况,很多消费者都曾遇到。现在的人们已被各种卡包围,预付费会员卡更是大行其道,从价值几万元的俱乐部会员卡到几千元、几百元的美容美发卡、健身卡、洗车卡、水卡等,一次性提前把钱交齐,就可以享受很大的优惠,甚至是50%以上的优惠。面对这样的诱惑或是实惠,可能很多消费者都会动心。从固定资产上亿元的商家,到街边的一个资产不过几万元的小店,都可以推出这种预付费会员卡。这种会员卡在给商家带来稳定客户群以及大笔资金的同时,似乎也给消费者带来了更大的优惠或是实惠,但事实果真如此吗?
不公平条款让消费者吃哑巴亏
很多消费者购买卡后,发现原来宣传的优惠难以兑现,甚至还可能面临不法经营者借机诈骗、携款外逃等风险。从中消协以及各地消协近期发布的情况看,对这种预付费会员卡的投诉呈上升趋势。很多经营者在给消费者办卡时不签合同,出现纠纷,只能扯皮,即使告到法院,消费者也常会因为没有证据而败诉;有的是虽签合同,但消费者办理退款手续时才发现合同中有的已经明确约定不能退款,并对消费者转让卡规定了高昂的手续费、违约金等。这种带有不公平条款的合同常会让消费者吃哑巴亏。若是遇到经营者破产、倒闭甚至携款外逃等情况,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是难以得到维护。这种预付费会员卡甚至成为了某些不法经营者的敛财工具。
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消费者购买这种卡其实就是和售卡的经营者达成了一个合同。消费者最好要求和经营者签订书面合同,并要在合同条款上仔细推敲。因为这是一种民事合同,只要当事人之间达成了合意,法院一般是会尊重当事人的约定的。除非消费者有证据证明法律规定的几种除外情况。
记者随后又咨询了消协的一名工作人员,她告诉记者,发生纠纷,消协可以帮助消费者进行协调,解决问题。但是如果商铺没了,老板也找不到,消协就无法进行协调了。
记者随机调查了几个办卡的朋友,对这种预付费会员卡,大家把能够善始善终消费的希望都寄托在遇到一个诚信经营者的身上。
善良愿望需要法律保证
知名民法专家、社科院民法研究室主任、博导孙宪忠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把实现良好消费预期的希望建立在对经营者没有有效制约的情况下,是很容易破灭的。消费者购买这种预付费会员卡实际上是提前消费,购买的是一种消费预期。这种预期有很多不确定性。如果没有有效制约,消费者权益很难得到保护。
他说,对于目前社会上的这种预付费会员卡,我国还没有针对性的立法。在管理到位的情况下,预付费会员卡这种经营方式对于经营者和消费者来说应该是双方都得利。经营者在稳定自己客户群的同时,还可以在很短时间内聚集大笔资金扩大经营;消费者在集中一次付费的情况下,得到大幅度的优惠。现在消费者遇到的这些问题和面临的消费风险,主要是由于现在我国目前的这种预付费会员卡只建立在一种私人信用也就是经营者自己的信用上,而没有政府信用、公共信用作依托,甚至也没有第三人信用作保证。在目前这种情况下,应引进公共信用和第三人信用。也就是对于这些欲推行预付费、会员卡业务的经营者,应该规定他们必须到工商局或是消协备案登记,这属于公共信用。办理会员卡的钱应该缴到第三人――银行那里,而且卡也应由银行来发放,这样,钱虽然还是归经营者使用,但由于银行的介入,也就是第三人信用的介入,使得消费者的消费预期又得到了一层保证。
商业信用亟待提高
在记者问到怎样解决有些经营者售卡时会制定带有霸王条款性质的合同时,孙宪忠教授说,这就牵涉到了经营者自身的商业信用建设问题了。企业、商家必须要自律,行业协会也要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他举了一个德国企业的例子:前几年他在德国访问时,巧好当时德国一个企业出售的一种产品过期了,于是这个企业所属的行业协会很快就发出了行业禁止令。这个被发出行业禁止令的企业就面临着,他的上游供货商很可能不会再给他提供原料,他的下游销售商也会拒绝与他再合作。虽然这个行业禁止令并没有法律效力,但它是一种社会评价,在一个重视信用的社会里,没有商业信用的企业是很难生存发展下去的。
记者又电话采访了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委员、国际知名律师陶景洲先生,他曾代表几十家《财富》500强公司以及许多主要欧洲、日本、美国等公司,在中国进行了数以百计的投资项目。他认为,目前国内消费者在购买预付费会员卡时遇到的种种问题,和企业的商业信用很低有关。另外,由于国内没有从业禁止的规定,也使得有些企业对商业信用不重视。在有些国家,如果一个企业一旦有商业欺诈行为,面临的就是终生不能再从事任何商业活动的结局。如果企业拿出有霸王条款性质的合同给消费者,不但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会上门,反欺诈委员会也会上门,竞争对手也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在商业信用高的社会,消费者遇到的消费风险相对要低。
■ 健身房停业会员卡不退?
南方都市报讯(见习记者 刘斌)吉大的刘先生办理健身卡才一个月,去外地出差一星期回来却发现健身房面目全非,想退会员卡,健身中心让他去其他分店使用,坚持不办退卡。记者昨日从火凤凰健身中心柠溪总部了解到,该公司目前建议已办理会员卡的顾客去其他店消费,暂时没有退款意向,今日将公布处理决定。
消费者:“办卡就图个近”
日常工作繁忙,使得去健身房健身成为不少白领人士的首选。去年10月,当火凤凰健身中心吉大店开业的时候,家住景山路的刘先生就有了办卡健身的想法。恰好正值该店以迎接2008北京奥运为契机促销,在公司同事的簇拥下,刘先生毫不犹豫地办了张1000块钱的年卡,却没料想到半年不到,该健身中心竟然关了门。
“我去广州出差了1个多星期,那天早上专门换了衣服去锻炼一下身体,结果没想到竟然关门了,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停业了。”刘先生愤愤不平地说:“就算要停业,也要给会员打个电话通知一声啊,不声不响这样像什么话!”
记者昨日在该健身房看到,健身房虽然门头未换,但却已经是大门紧锁。在门口,仍有不少其他的健身房兜售宣传单,希望顾客去自己的店里继续健身。
据刘先生介绍,在这里办理健身卡的,大多都是附近的市民,因为锻炼方便所以选择了办理较为优惠的年卡或者半年卡,虽然吉大店停业后火凤凰店在珠海仍有分店,但来回坐车就很不方便,在路上就会耽误大量的时间。“我家离这个健身房也就5分钟的路程,如果要去其他地方锻炼身体,打车都得15分钟,那么当初又何必办它们(火凤凰)的卡呢!”刘先生生气地说。
客服部:我们尊重顾客选择
经记者调查发现,火凤凰健身中心在珠海原来有三家店,除吉大外还有南坑店以及柠溪店。记者随后拨通了柠溪总店的客服电话,但客服人员表示“不了解相关情况”,几次挂断电话。几经辗转,记者终于在昨晚联系上了火凤凰健身中心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我们尊重顾客的选择,但我们需要时间和空间。”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吉大店开业经营已经10个多月,会员年卡的办理价格为750至800元,办理1000元年卡的顾客大部分是选择到柠溪总店消费的,价格整体上很便宜。但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吉大店逐渐出现入不敷出的现象,为了整合资源,公司决定关闭吉大店。该负责人坦言:“我们毕竟是一家企业,事实证明,当初开吉大店就是一个失误。”
面对多位顾客的投诉,该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当初吉大店停业的时候,我们就已经咨询了律师询问最妥善的解决办法,我们尊重客人的选择。6月5日是我们承诺的最后解决期限,我们一定会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40多名顾客坚持退款
据该负责人介绍,吉大店共有310名顾客办理了年卡,但截至现在已有80%的顾客选择了去柠溪总店继续享受服务,因为总店的各项设施更好,目前只有40多名顾客仍坚持退款。公司也将出台几套处理方案供顾客选择,也将于今天和这些顾客取得联系,争取让消费者满意。但由于资金周转方面的问题,目前暂不考虑退款。
随后,记者又电话联系了柠溪工商所,据工作人员介绍,目前针对此事的投诉很多,工商所也已经介入了事件的调查和调解工作,努力让冲突早日完满解决。
■ 预付卡发卡是容易的 退卡是困难的
市场报:貌似双赢,实为消费者独临陷阱。初始时的优惠诱惑,只是精明商家钓鱼的香油诱饵,而非善良消费者以为的可口大餐。一旦“卡”上,商家说:“吃不吃由你,反正钱是我的了。”能善始善终消费的持卡者少之又少,其余有吃哑巴亏的,也有找地儿说理的,结果是没找着门。
投诉无门固然苦,更堪忧的是没有准入的槛、监管的锁、信用的墙。
“把能善始善终消费的希望都寄托在遇到一个诚信经营者身上。”消费者在履怎样的一层薄冰。个人的信用靠品德,而商业的信用只有靠制度,无二法。
编者
发卡是容易的
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走访了京城一家中档健身中心,其工作人员起劲儿地向记者宣传会员年卡的种种好处,“虽然还有月卡、季卡、半年卡,但我还是建议您办一张年卡,因为卡的时效性越长打的折扣越多,对您来说也就越合算……”记者了解到,这家健身中心的年卡是1280元/张,而半年卡、季卡、月卡费用分别为980、680、360元/张,优惠程度的差别显而易见。但记者在该健身中心发现,号称硬件条件优良的游泳池里竟然人挨人。有会员悄声告诉记者:“由于人太多,本无时段限制的会员卡实际使用上就等于有了时段限制,因为你要避开晚上的高峰期。”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卖多少张会员卡并没有上限的限制,当然是越多越好。”显然,健身中心并不顾忌场馆设施的容纳能力。正如一位会员所说:从表面看,这些卡的优惠幅度都很大,但在实际使用时,往往会有诸多变数导致享受到的优惠严重缩水。
除健身卡外,诸如洗衣卡、美容美发卡等预付卡也都有类似情况。北京的李小姐在海淀的一家连锁美容店里办了张年卡。做过几次护理之后,觉得效果不很理想,便产生了退卡的念头。但得到的答复是不能退卡。商家不退卡也振振有词,声称“概不退卡”是行业内的“规矩”。而事实果真如此?记者调查了美容、洗衣等多个领域的预付卡,他们都有不能退卡之说。
实际上,办卡后“退款难”仅仅是预付卡消费所带来的种种麻烦的冰山一角。有的消费者转让预付卡,办理手续时才发现要交纳数百元的手续费、违约金;有的商家则常借“开业促销”为名预售卡,但售卡后却迟迟不能开张营业;不少商家对预付卡的使用都有时间限制,用“过期作废”钳制消费者;一些商家因经营不善突然停止营业,既不告知会员,也不退还剩余金额,甚至一夜蒸发。更有甚者,以预付卡之名,行诈骗之实。
退卡是困难的
商家为了规避责任,卖给消费者预付卡的时候,很少与其签定书面协议。即使有些商家与消费者签定了书面协议,其内容也无法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在一家健身中心的《会员申请表》上,记者见到在“规章条款”不起眼的位置上注有“所付的款项将不予退还”的字样,其他所列出的条款也均是用以约束消费者的,几乎没有提及经营者应承担的责任。
“现在就是一个特别不起眼的小摊也办卡,你敢信吗?万一他倒闭走人了你怎么办?再说,一旦你选择了预付卡消费,就意味着你在某种程度上被商家‘套牢’,失去了自主选择的权利。”消费者李先生表示。记者调查发现,已经有一部分消费者对“预付消费”这种经营模式产生了质疑。
据了解,由于对预付卡相应问题的惩治上还存有漏洞,消费者常常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后无所适从,大多数情况是私下通过一些方式尽量减少损失。比如通过网络等其他渠道私下转让预付卡。在网上的二手市场,记者发现转卖健身卡、美容美发卡、洗车卡的帖子很多,有些是因为消费了一段时间后未达到预期不想继续,也有些是因为工作调动等原因要离开本地,但办卡商家不办理退卡等,持卡者只好趁着自己的卡过期前低价出售。以此作为避免更多损失的权宜之计。
使用过预付卡消费方式的消费者告诉记者,风险应该是买卖双方共担的,但在预付卡的模式中,一旦出现问题,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往往成为最后的受害者。记者从消协部门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投诉一定要有发票,还要提供场地,被投诉人的通信联系方式等。维权往往遭遇现实的困境。
有的店铺一旦蒸发,电话联系不上,经营场地没有了,甚至营业执照也被注销。
监管是空缺的
中国消费者协会今年3月公布的《2007年消费维权十大难点评议结果》中, “预付消费陷阱多”榜上有名。评议结果显示,预付式消费卡维权难点主要有:经营单位退市后,持卡消费者权益无法得到保证;发行主体变更,继承主体不承认原发行主体的消费卡券;办卡时双方约定不明,造成在持卡消费中出现问题解决困难。
而记者从中消协有关部门了解到,造成这些难点的主要原因是:企业通过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的权利,增加消费者的义务,消费者处于价格优惠等考虑常会予以接受;“最终解释权”归发卡主体所有,给消费者维权设置重重阻碍,最终损害消费者权益。
中消协投诉部主任邱建国表示,预付卡消费问题近年来已经成为消费者维权的一大难点。
更深层次的原因则在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存在空白,对于发卡单位的资质、发行规模等没有具体的限制,使得经营者诚信缺失的行为难以得到有效约束,预付卡消费现在还属于监管盲区。
据记者了解,早在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就曾联合颁布了《会员卡管理试行办法》,对发卡人的资质、发卡价款的总额、发卡程序等均作了规定。《会员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申请发行会员卡机构,净资产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申请时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但是,2003年12月,由于《银行法》的修改和人民银行职能的调整,中国人民银行对会员卡已无审批、监管的职能。2007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会员卡管理试行办法》废止。在目前法规框架下,相关部门所能做的,也仅仅是为持卡者提供消费警示而已。中消协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要从根本上控制预付卡风险,就要尽快针对预付费式消费存在的问题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建立预付费式消费业务开办机构的企业信用体系,建立失信企业或个人“黑名单”。
■ 发卡易退卡难 预付卡消费何时走出监管盲区
漫画作者轶名
貌似双赢,实为消费者独临陷阱。初始时的优惠诱惑,只是精明商家钓鱼的香油诱饵,而非善良消费者以为的可口大餐。一旦“卡”上,商家说:“吃不吃由你,反正钱是我的了。”能善始善终消费的持卡者少之又少,其余有吃哑巴亏的,也有找地儿说理的,结果是没找着门。投诉无门固然苦,更堪忧的是没有准入的槛、监管的锁、信用的墙。
“把能善始善终消费的希望都寄托在遇到一个诚信经营者身上。”消费者在履怎样的一层薄冰。个人的信用靠品德,而商业的信用只有靠制度,无二法。
遗失不补
发卡是容易的
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走访了京城一家中档健身中心,其工作人员起劲儿地向记者宣传会员年卡的种种好处,“虽然还有月卡、季卡、半年卡,但我还是建议您办一张年卡,因为卡的时效性越长打的折扣越多,对您来说也就越合算……”记者了解到,这家健身中心的年卡是1280元/张,而半年卡、季卡、月卡费用分别为980、680、360元/张,优惠程度的差别显而易见。但记者在该健身中心发现,号称硬件条件优良的游泳池里竟然人挨人。有会员悄声告诉记者:“由于人太多,本无时段限制的会员卡实际使用上就等于有了时段限制,因为你要避开晚上的高峰期。”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卖多少张会员卡并没有上限的限制,当然是越多越好。”显然,健身中心并不顾忌场馆设施的容纳能力。正如一位会员所说:从表面看,这些卡的优惠幅度都很大,但在实际使用时,往往会有诸多变数导致享受到的优惠严重缩水。
除健身卡外,诸如洗衣卡、美容美发卡等预付卡也都有类似情况。北京的李小姐在海淀的一家连锁美容店里办了张年卡。做过几次护理之后,觉得效果不很理想,便产生了退卡的念头。但得到的答复是不能退卡。商家不退卡也振振有词,声称“概不退卡”是行业内的“规矩”。而事实果真如此?记者调查了美容、洗衣等多个领域的预付卡,他们都有不能退卡之说。
实际上,办卡后“退款难”仅仅是预付卡消费所带来的种种麻烦的冰山一角。有的消费者转让预付卡,办理手续时才发现要交纳数百元的手续费、违约金;有的商家则常借“开业促销”为名预售卡,但售卡后却迟迟不能开张营业;不少商家对预付卡的使用都有时间限制,用“过期作废”钳制消费者;一些商家因经营不善突然停止营业,既不告知会员,也不退还剩余金额,甚至一夜蒸发。更有甚者,以预付卡之名,行诈骗之实。(来源:市场报)
■ 预付卡消费乱象多
不公平条款让消费者吃哑巴亏
预付卡消费乱象多
遗失不补
■商家借卡迅速“圈钱”
北京的东都影城会员卡分银卡、金卡、钻石卡、至尊卡4种。这4种卡首次购卡充值面值分别不得低于3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续充金额每次不低于3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会员在使用银卡、金卡、钻石卡、至尊卡购买电影票时,将在全价基础上享受到八折、七折、六折、五折的优惠。
商家通过这样的优惠措施可以预定一批又一批忠实的消费者,所以商家喜欢会员。随后,商家会千方百计让消费者加速消费。而对于消费者来说,在得到一定优惠的同时,由于大多数持卡消费者是为了高回报而消费,消费时就不再理性,相当一部分消费是无用消费乃至过度消费。
■办卡条件商家说了算
北京浩沙健身俱乐部第一商城会所的工作人员向《市场报》记者表示,他们这里不能单次现金消费,只能办卡。年卡1299元,两年卡1599元,开放所有场地和器材,不限次数,过期作废;100次卡2000元,有效期为一年半,过期作废;60次卡1200元,有效期一年,过期作废。次卡可与人合用,年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使用期间可请3个月假。
按照俱乐部以及街头推广人员的说法,如果坚持每天锻炼,每年千把块钱,算下来一天的确只有几元钱,并且还能游泳,确实很实惠。但事实上,许多消费者因各种原因并没有去消费几次,卡就过期作废了。知名公益诉讼律师、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劲松表示,这种卡事实上就是一个消费合同,只要双方约定在先,即使消费者没有消费,商家也不必退还任何费用。
■“办卡现金不退”转嫁风险
《市场报》记者在北京朝阳区小庄附近的古田烫染连锁店了解到,这里办理金卡全年2000元,银卡全年1000元。办卡后,男士理发享受5元优惠,一般不退款退卡。记者了解到,虽然发卡的商家经营项目不一、经营手法各异,但几乎都遵循着“办卡现金不退”的原则。
《市场报》记者上互联网搜索后发现,网上到处充斥着转让各种优惠卡、储值卡的帖子,许多消费者都是因为搬家、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消费卡里剩余的金额,同时又不能将余额变现而被迫转让。
■最终解释权“套牢”消费者
张小姐在北京西单逛街时,被一家美容美发机构的促销员当街拦住,软磨硬泡向她推销美容卡。最后,她盛情难却办了一种“花800元当1000元用”的储值卡,当时说好美容美发都能打七折,家人也可以用。可后来消费时才发现,那张储值卡只适用于一些高档美容美发项目,自己想消费的项目却排除在外。
■“快速死亡”屡见不鲜
现在的足疗、保健等服务场所比较多,这些商家往往会给消费者推销优惠卡。消费者如果一不留神,这样的“优惠”就可能变成了烦恼。白领张先生经常到住所附近的一家路边足疗店消费,几次下来放松了“警惕”,于前年购买了店主推销的优惠卡,每张1000元,可以享受八折优惠。由于到外地学习的缘故,张先生有近半年时间没有到这家足疗店消费,直到去年准备再去时发现,这家足疗店已经变成了副食品店。
记者了解到,对于这种办卡后快速“蒸发”、“快速死亡”的现象,在洗衣洗车、美容美发、“黑网吧”等投资小、转向容易的行业最为常见。
■连锁经营优惠竟也不同
《市场报》记者在北京朝阳区水碓子附近的两家富奈特洗衣连锁店了解到,两家连锁店办理优惠卡的情况一致:办理300元的卡,可洗375元的衣物;办1000元的卡可享受七折优惠。然而,同为连锁经营的华夏良子,在各个店享受的优惠却不同。“消费者在任何一家华夏良子店办理的优惠卡虽然可以通用,但享受的具体折扣需要根据这个店本身设置的服务项目以及价格而定。”华夏良子的工作人员明确告诉记者。
■会员优惠卡推销欺诈
在机关工作的余先生曾经到成都出差,在成都双流机场遇见一个女孩向他推销四川一家旅游公司的会员卡。根据女孩的介绍,通过这张会员卡购买电子机票,比通过别的方式如在酷讯生活搜索、携程、易龙等网站上订购或者在机场售票处购买的价格还要低,因为公司和航空公司签订了团体票协议有更多的折扣优惠。余先生由于经常出差就有些心动,花了298买了张这家公司的会员卡。余先生再出差时却发现,这家公司给的折扣机票价格并不比航空公司的低。后来,余先生多次在其他一些机场遇到类似的推销。 (记者 王旭辉 )
■ 欲罢不能,预付卡的消费乱象
发卡是容易的
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走访了京城一家中档健身中心,其工作人员起劲儿地向记者宣传会员年卡的种种好处,“虽然还有月卡、季卡、半年卡,但我还是建议您办一张年卡,因为卡的时效性越长打的折扣越多,对您来说也就越合算……”记者了解到,这家健身中心的年卡是1280元/张,而半年卡、季卡、月卡费用分别为980、680、360元/张,优惠程度的差别显而易见。但记者在该健身中心发现,号称硬件条件优良的游泳池里竟然人挨人。有会员悄声告诉记者:“由于人太多,本无时段限制的会员卡实际使用上就等于有了时段限制,因为你要避开晚上的高峰期。”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卖多少张会员卡并没有上限的限制,当然是越多越好。”显然,健身中心并不顾忌场馆设施的容纳能力。正如一位会员所说:从表面看,这些卡的优惠幅度都很大,但在实际使用时,往往会有诸多变数导致享受到的优惠严重缩水。
除健身卡外,诸如洗衣卡、美容美发卡等预付卡也都有类似情况。北京的李小姐在海淀的一家连锁美容店里办了张年卡。做过几次护理之后,觉得效果不很理想,便产生了退卡的念头。但得到的答复是不能退卡。商家不退卡也振振有词,声称“概不退卡”是行业内的“规矩”。而事实果真如此?记者调查了美容、洗衣等多个领域的预付卡,他们都有不能退卡之说。
实际上,办卡后“退款难”仅仅是预付卡消费所带来的种种麻烦的冰山一角。有的消费者转让预付卡,办理手续时才发现要交纳数百元的手续费、违约金;有的商家则常借“开业促销”为名预售卡,但售卡后却迟迟不能开张营业;不少商家对预付卡的使用都有时间限制,用“过期作废”钳制消费者;一些商家因经营不善突然停止营业,既不告知会员,也不退还剩余金额,甚至一夜蒸发。更有甚者,以预付卡之名,行诈骗之实。
退卡是困难的
商家为了规避责任,卖给消费者预付卡的时候,很少与其签定书面协议。即使有些商家与消费者签定了书面协议,其内容也无法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在一家健身中心的《会员申请表》上,记者见到在“规章条款”不起眼的位置上注有“所付的款项将不予退还”的字样,其他所列出的条款也均是用以约束消费者的,几乎没有提及经营者应承担的责任。
“现在就是一个特别不起眼的小摊也办卡,你敢信吗?万一他倒闭走人了你怎么办?再说,一旦你选择了预付卡消费,就意味着你在某种程度上被商家‘套牢’,失去了自主选择的权利。”消费者李先生表示。记者调查发现,已经有一部分消费者对“预付消费”这种经营模式产生了质疑。
据了解,由于对预付卡相应问题的惩治上还存有漏洞,消费者常常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后无所适从,大多数情况是私下通过一些方式尽量减少损失。比如通过网络等其他渠道私下转让预付卡。在网上的二手市场,记者发现转卖健身卡、美容美发卡、洗车卡的帖子很多,有些是因为消费了一段时间后未达到预期不想继续,也有些是因为工作调动等原因要离开本地,但办卡商家不办理退卡等,持卡者只好趁着自己的卡过期前低价出售。以此作为避免更多损失的权宜之计。
使用过预付卡消费方式的消费者告诉记者,风险应该是买卖双方共担的,但在预付卡的模式中,一旦出现问题,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往往成为最后的受害者。记者从消协部门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投诉一定要有发票,还要提供场地,被投诉人的通信联系方式等。维权往往遭遇现实的困境。
有的店铺一旦蒸发,电话联系不上,经营场地没有了,甚至营业执照也被注销。
监管是空缺的
中国消费者协会今年3月公布的《2007年消费维权十大难点评议结果》中, “预付消费陷阱多”榜上有名。评议结果显示,预付式消费卡维权难点主要有:经营单位退市后,持卡消费者权益无法得到保证;发行主体变更,继承主体不承认原发行主体的消费卡券;办卡时双方约定不明,造成在持卡消费中出现问题解决困难。
而记者从中消协有关部门了解到,造成这些难点的主要原因是:企业通过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的权利,增加消费者的义务,消费者处于价格优惠等考虑常会予以接受;“最终解释权”归发卡主体所有,给消费者维权设置重重阻碍,最终损害消费者权益。
中消协投诉部主任邱建国表示,预付卡消费问题近年来已经成为消费者维权的一大难点。
更深层次的原因则在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存在空白,对于发卡单位的资质、发行规模等没有具体的限制,使得经营者诚信缺失的行为难以得到有效约束,预付卡消费现在还属于监管盲区。
据记者了解,早在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就曾联合颁布了《会员卡管理试行办法》,对发卡人的资质、发卡价款的总额、发卡程序等均作了规定。《会员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申请发行会员卡机构,净资产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申请时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但是,2003年12月,由于《银行法》的修改和人民银行职能的调整,中国人民银行对会员卡已无审批、监管的职能。2007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会员卡管理试行办法》废止。在目前法规框架下,相关部门所能做的,也仅仅是为持卡者提供消费警示而已。中消协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要从根本上控制预付卡风险,就要尽快针对预付费式消费存在的问题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建立预付费式消费业务开办机构的企业信用体系,建立失信企业或个人“黑名单”。(记者 张子瑞 实习生 兰玉)
预付卡消费乱象多
■商家借卡迅速“圈钱”
北京的东都影城会员卡分银卡、金卡、钻石卡、至尊卡4种。这4种卡首次购卡充值面值分别不得低于3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续充金额每次不低于3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会员在使用银卡、金卡、钻石卡、至尊卡购买电影票时,将在全价基础上享受到八折、七折、六折、五折的优惠。
商家通过这样的优惠措施可以预定一批又一批忠实的消费者,所以商家喜欢会员。随后,商家会千方百计让消费者加速消费。而对于消费者来说,在得到一定优惠的同时,由于大多数持卡消费者是为了高回报而消费,消费时就不再理性,相当一部分消费是无用消费乃至过度消费。
■办卡条件商家说了算
北京浩沙健身俱乐部第一商城会所的工作人员向《市场报》记者表示,他们这里不能单次现金消费,只能办卡。年卡1299元,两年卡1599元,开放所有场地和器材,不限次数,过期作废;100次卡2000元,有效期为一年半,过期作废;60次卡1200元,有效期一年,过期作废。次卡可与人合用,年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使用期间可请3个月假。
按照俱乐部以及街头推广人员的说法,如果坚持每天锻炼,每年千把块钱,算下来一天的确只有几元钱,并且还能游泳,确实很实惠。但事实上,许多消费者因各种原因并没有去消费几次,卡就过期作废了。知名公益诉讼律师、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劲松表示,这种卡事实上就是一个消费合同,只要双方约定在先,即使消费者没有消费,商家也不必退还任何费用。
■“办卡现金不退”转嫁风险
《市场报》记者在北京朝阳区小庄附近的古田烫染连锁店了解到,这里办理金卡全年2000元,银卡全年1000元。办卡后,男士理发享受5元优惠,一般不退款退卡。记者了解到,虽然发卡的商家经营项目不一、经营手法各异,但几乎都遵循着“办卡现金不退”的原则。
《市场报》记者上互联网搜索后发现,网上到处充斥着转让各种优惠卡、储值卡的帖子,许多消费者都是因为搬家、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消费卡里剩余的金额,同时又不能将余额变现而被迫转让。
■最终解释权“套牢”消费者
张小姐在北京西单逛街时,被一家美容美发机构的促销员当街拦住,软磨硬泡向她推销美容卡。最后,她盛情难却办了一种“花800元当1000元用”的储值卡,当时说好美容美发都能打七折,家人也可以用。可后来消费时才发现,那张储值卡只适用于一些高档美容美发项目,自己想消费的项目却排除在外。
■“快速死亡”屡见不鲜
现在的足疗、保健等服务场所比较多,这些商家往往会给消费者推销优惠卡。消费者如果一不留神,这样的“优惠”就可能变成了烦恼。白领张先生经常到住所附近的一家路边足疗店消费,几次下来放松了“警惕”,于前年购买了店主推销的优惠卡,每张1000元,可以享受八折优惠。由于到外地学习的缘故,张先生有近半年时间没有到这家足疗店消费,直到去年准备再去时发现,这家足疗店已经变成了副食品店。
记者了解到,对于这种办卡后快速“蒸发”、“快速死亡”的现象,在洗衣洗车、美容美发、“黑网吧”等投资小、转向容易的行业最为常见。
■连锁经营优惠竟也不同
《市场报》记者在北京朝阳区水碓子附近的两家富奈特洗衣连锁店了解到,两家连锁店办理优惠卡的情况一致:办理300元的卡,可洗375元的衣物;办1000元的卡可享受七折优惠。然而,同为连锁经营的华夏良子,在各个店享受的优惠却不同。“消费者在任何一家华夏良子店办理的优惠卡虽然可以通用,但享受的具体折扣需要根据这个店本身设置的服务项目以及价格而定。”华夏良子的工作人员明确告诉记者。
■会员优惠卡推销欺诈
在机关工作的余先生曾经到成都出差,在成都双流机场遇见一个女孩向他推销四川一家旅游公司的会员卡。根据女孩的介绍,通过这张会员卡购买电子机票,比通过别的方式如在酷讯生活搜索、携程、易龙等网站上订购或者在机场售票处购买的价格还要低,因为公司和航空公司签订了团体票协议有更多的折扣优惠。余先生由于经常出差就有些心动,花了298买了张这家公司的会员卡。余先生再出差时却发现,这家公司给的折扣机票价格并不比航空公司的低。后来,余先生多次在其他一些机场遇到类似的推销。(记者 王旭辉)
■ 预付款式储值消费卡变成“高危卡”
燕赵都市报:石家庄的许晶晶是个典型的持卡一族,打开她“体积庞大”、长长宽宽的钱包,信用卡、美容卡、健身卡、洗衣卡、美甲卡们清清楚楚、安安生生地一字排开,时刻等待派上用场。
随着人们的工作节奏越来越快捷,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名目繁多的消费卡正以一日千里的普及速度进入人们的生活,许晶晶的“兄弟姊妹”队伍几乎每天都在扩容。
(本报记者:郭春虹;实习生:王跃飞)
消费卡“卡”住消费 办卡,为什么?
省却了怀揣大额现金的不便不说,一次办卡(比如年卡、半年卡)还可以节省很多金钱。比如,擦鞋,低帮的,单次一双鞋6元,办理了年卡之后一次3元。再比如,美容卡办理了一次性充值500元的卡后,再在店里消费可以打八折;修指甲,办2000元的会员卡可以优惠打6折;做脚底按摩,办1000元的会员卡可以再送优惠券若干张。
如此说来,持消费卡一族必定赢得了足够多的消费安全和资金优惠。然而许晶晶却很干脆地回答———NO!河北省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在盘点了历年来的大量投诉案例后也回答:没那么简单!下面听听来自消费者的亲述:
王女士:去年5月份,我在石家庄一家美容院花1000元办了一张年卡,计70次,每用一次划卡一次。当初办理时,美容院称可以赠送与年卡相应价值的产品,这些产品美容时可以用,全部用完后则可以继续做皮肤基础护理。考虑到这些产品带来带去比较麻烦,在美容院的建议下我就将它存放在美容院。谁料,我前几天去做美容时,他们称我的产品已经用完,必须重新购买产品才能继续做美容,而我的卡上显示只用了30次。这么快?
赵女士:去年7月份,石家庄一家即将开业的健身俱乐部到我们单位推销健身卡,当时俱乐部还在筹建当中,卡全部是预售,价格较为优惠。我和几位同事当场购买了几张488元/年的年卡。孰料此后俱乐部开业时间一拖再拖,我们提出退卡。没想到退卡难上加难。最后被对方“卡”掉了200元费用后把余额退了回来。
王女士:去年我经历过一家擦鞋店一夜消失的事,那个鞋店在石市钟强小区内,当时我刚办完一张储值贵宾卡,还放到里面3双准备保养的鞋,结果不到一周就发生了这样的事:店没了、卡废了、鞋被卷走了。
许晶晶:持卡确实很便捷,生活中还真有点离不开,只不过是吃一堑长一智,再选择的时候选取那些在美容、美发、健身等领域内口碑相对好,生存历史“悠久”的“本地老户”那办了。但即便如此,也经常遇到纠纷,店倒是不跑,但是店大欺客,一旦遇到纠缠不清的事情,所有解释权都掌握在他们手里。
预收款经营与“圈钱”风险
河北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孙常军说,每一张储值消费卡都连着两头,一头是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者,一头是以预付费方式接受商品和服务的消费者。不管店面最终是否会跑掉,所有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经营方式都具有“圈钱”特征,这种“圈钱”是预收款方式经营的基本特点。
据了解,预收款经营方式可以让经营者在短时间内聚集大量资金,既可解决资金不足,补充前期投入,又能最大限度地保证自身的利益。如果经营者与消费者在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认真履行消费卡中的承诺,这种经营方式是法律允许的。但是,如果以办店为幌子,通过预收款的方式来圈钱诈骗,那就一定会触犯法律,受到法律的惩罚。孙常军说,根据他们掌握的投诉,这样的事情虽然不是大面积发生,但也不少见,一些美容店、足疗店打着全国连锁的招牌以取得当地消费者的信任,每到一处就许以极大的优惠向当地市民大肆发卡,在“吃饱挣足”后就一夜跑人。比较典型的是曾经置身于石市某商场的“自然美”美容店,这个店通过发卡收取预付款的方式圈钱额高达38万元,此后幸亏有人发觉及时报案,顾客们的损失才降到了最低。另一个案子是去年底今年初发生在石家庄的另一个美容院,120多名女消费者购买了该店的消费卡,结果还没怎么消费,店就消失了,持卡人已经报警,由于店主逃跑,目前该案尚在搁置中。
鉴于以上,孙常军提醒消费者,消费者办理预付款式消费卡一定要谨慎,市场处处有风险,消费者要三思而后行。在办卡的诱惑面前,往往消费者以为经营者给自己制造了一个美好愿景,实际上却是陷自己于尴尬处境。
合法的预收款经营者应该这样处理“善后”
任何一个企业都会有经营不善的时候,那些采用收取预收款方式营销的企业也不例外,一旦发生经营不下去的时候,怎么处理善后事宜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做法呢?
记者查阅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选编》,其中第四十七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提出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也就是说,如果责任方在经营者一方,经营者不仅不应该刁难消费者,按照约定退回预付款,还应该支付此间预付款产生的利息。
但是遗憾的是,记者调查发现,许多消费卡在发放时,只加大卡的有利条件的宣传力度,而不讲明合同中说到的卡的一些弊端的相关条款,消费者往往会认为拿到卡这个凭证就行了,而忽视了合同的具体内容才是最实质的凭证,应该写在卡的背面。消费者拿到任何一张卡都会发现,背面写的都是使用方法等等,几乎与合同内容无关。这就无形中给消费者增添了消费风险。
孙常军说,预付款式消费卡是信誉良好、法律观念健全的消费体系的产物,在目前这种情况下,要让这张小小的卡没有消费风险,或者风险降到最低,消费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做:预付卡消费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办卡时最好与之签订书面合同,对消费卡的使用范围、期限、功能等都要做详细的约定。特别是退卡、终止服务、转让等最好也做出约定,如什么情况下退卡需要扣除多少费用等,并保存好票据及合同,以便维权时有据可依。
■ 1680元儿童会员卡“退”不得“转”不成
跆拳道预付费卡大打“太极拳”
新民晚报:一厢情愿替儿子办了跆拳道卡,小孩子却不感兴趣。眼看手中的儿童会员卡“退”不得、“转”不成,周女士日前感慨自己被会员卡“套牢”了,而围绕会员卡与经营者的多次交涉更让她烦恼不已。
第一回合 转卡“夭折”
去年8月,家住松江的周女士到距家只有5分钟路程的杰司特健身中心乐都路店想为儿子办一张儿童跆拳道卡,原价1800元,优惠后1680元。该店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办跆拳道卡,可按优惠价再办一张拉丁舞卡。于是,周女士花2500元为儿子各办了一张儿童一年跆拳道卡和拉丁舞卡。
没想到,8岁的儿子看到拉丁舞班只有3名比自己小得多的女孩子,试练了一次跆拳道后觉得害怕,就怎么也不肯再练了。周女士提出退卡不成,店方只答应帮她转让。
之后,店方提出消费者可自己联系人转卡,但就是不同意退卡。无奈之下,周女士几经周折找到一位同事,其儿子正好在该健身中心开元地中海店练习跆拳道。该分店提出,只要乐都路店把卡转成2年跆拳道卡就可办理。于是,周女士找到乐都路店负责人,经协商后把卡转成2年跆拳道卡,并在协议上写明。办妥后,再到开元地中海店转卡,却被要求收25%的转卡费。双方争执不下,转卡“夭折”。
第二回合 退卡“无门”
今年春节后,周女士听同事说,因收不到足够的跆拳道学员,乐都路店已将儿童跆拳道班搬迁至开元地中海店。因为搬迁之后路程远了很多,店方也没有事先告知,周女士再次向店方提出退卡,仍被拒绝。无奈之下,周女士投诉至松江区消保委。
区消保委认为,经营者因自身原因停止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事先告知消费者,并作出妥善安排。因此,消费者有权提出退款。在消保委的多次协调下,该店先后提出了3个方案:一是到另一家分店去练;二是转成人健身卡,免25%的转卡手续费,但消费者须自己联系一个客户;三,可让孩子在该店继续练拉丁舞,作价1800元,其余700元扣除跆拳道服250元,可退还450元。
对此,松江区消保委认为都不合理。就第三个方案而言,双方已协商将卡转为儿童2年跆拳道卡,新的合同已经成立,退卡时就不该回到拉丁舞班概念上纠缠。至于为何拉丁舞卡作价1800元,而跆拳道卡只值700元,经营者在再三追问下也提供不出任何依据。尽管如此,经营者仍坚持己见,没有妥善处理此事的诚意,令消费者更加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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